随着国人宗族观念的增强,海内外姓氏文化社团也越来越多,而在各种姓氏文化社团运作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才能避免这些问题,使姓氏文化社团良性运作呢?
1、现代姓氏文化社团不是宗族组织,在运作过程中,要将之区别开来;过去的宗族组织有很大的权利,包括生杀大权,现代姓氏文化社团,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为准绳开展活动,没有了行政权、族权、法权。
2、国内姓氏文化社团要处理好与国外姓氏文化社团的关系。全国人大已在2016年4月28号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从2017年1月1号就要正式实施。一些姓氏社团,在国外是合法的,但在国内开展活动,必须要有合法的社团合作。否则,皆为非法活动。
3、处理好自己姓氏与其他姓氏的关系。不能有损或侮辱其他姓氏的言论和行为。
4、处理好文化传承与经济活动的关系。我们不主张在恳亲活动中掺杂经济活动。有了利益,就有矛盾,就有纷争,不利于团结。
5、不踩“红线”。著名姓氏文化专家王大良教授总结的三大红线:政治红线、国家安全红线与民族红线。总结很到位,希望大家好好读一读。
6、开展姓氏活动,制定家规家训,应遵守”四性两补充“原则。家风建设和家族活动要体现“亲和性、包容性、合法性、自愿性”,是“政府社会服务工作的补充”,是“法律法规的补充”,即“四性两补充”。这是2015年在贵州省桐梓县上天池召开的“家规家训·家风建设研讨会”上提出的,在此,我再次提出来强调一下。我们的工作,是文化行为,是道德教化行为,不要搞成政治行为。一定要有监督和被监督的心态和政治敏感性。
(本文是重庆历史学会百家姓历史文化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岳精柱在百文委2016年度工作交流会上的发言,九亲文化编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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